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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是哪些

2025-05-18 20:21 来源:木黑网 点击:

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是哪些

一、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是哪些

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有以下几点:

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是哪些

1、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各个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以根据当地情况适当降低结婚的年龄。

3、双方不存在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4、不违反一夫一妻制,即有配偶的不得再与他人结婚。

5、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登记结婚要带的证件是哪些

登记结婚需要带下列证件:

一、双方都是内地居民的需要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有一方是港澳台居民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三、一方是华侨的需要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四、一方是外国人的需要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结婚条件是哪些

结婚的条件如下:

1、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结婚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而缔结婚姻关系;

3、双方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